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审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依照《劳动合同法》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市审计局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予以核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不得报考的情形: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公示通过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长沙市审计局政务网(http://sjj.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将在长沙高级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安排将在长沙市审计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信息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薪酬,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四、其他
1、咨询电话:市审计局人事处0731-88665608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667292
3、监督电话:长沙市审计局机关纪委:0731-88665598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88666037
长沙市审计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