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邵阳市商业技工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按单位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信息请登陆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邵阳市商务局网站。
一、单位基本情况
邵阳市商业技工学校创办于1979年,系邵阳市商务局直管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湖南省重点、骨干技工学校,全员编制69名,现有教职工53人。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二)不能报考人员
1. 现役军人;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 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7. 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六、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邵阳市商务局和商业技工学校组织,人事(政工)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标准执行,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在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市商务局核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经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邵阳市商业技工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十、本次公开招聘仅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实行递补。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邵阳市纪委监委驻商务局纪检监察组:0739-5430469
邵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9-5026031
考试咨询电话:
邵阳市商业技工学校政工科:0739-5270729
邵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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