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总结《2017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73人公告》内容:
为满足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73人,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负责招聘工作的笔试、面试工作。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户籍,芦台经济开发区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限户籍;原户籍地为本区现仍在本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限户籍;经芦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招聘的在聘期内的聘用制工作人员的配偶不限户籍;全日制普通类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部分专业不限户籍;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毕业生放宽到唐山市或天津市宁河区户籍。
4.符合岗位限定的年龄条件,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芦台经济开发区本区户籍人员和本区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原户籍地为本区现仍在本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符合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但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30周岁以下指198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芦台经济开发区户籍必须是指2017年7月20日前在区公安局已办理户口登记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共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73人,其中区直机关及海北镇政府38人,中小学校(幼儿园)35人(教师)。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2.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现为我区聘用制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政府网和唐山人才网等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分别录取,不得兼报。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9:00至7月31日17:00。超过时间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三)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进入报名入口,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自行打印报名表。
(四)现场审核和缴费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于2017年8月1日至3日(8:30-11:30,14:30-17:00),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必须有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网上查询后打印)、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部分人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或配偶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芦台经济开发区一楼大厅进行提交证件并审核,同时由本人持打印的《报名表》现场确认签字,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证件复审和打印准考证
证件复审由区组织、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考生学历及资格证书进行认证。如遇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报名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符合条件者可以参加考试,并发放笔试准考证。请于2017年8月7日至8日登录唐山人才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请关注以上网站。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主要考察应聘者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为分类考试,共一张试卷,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时间定在8月9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果及时网上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布,请关注以上网站,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定在2017年8月13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时间为8分钟,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三)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同时网上发布,并发布体检入围信息。
注:报考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证件审核、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
五、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出现录取名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以下顺序排列名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不予录用,出现的缺额,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递补顺序同上。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及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聘期内实行聘用管理,由聘用单位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4年(含试用期1年)。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应发工资标准为23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工资调整为2800元/月(本科学历增加80元),逐年调整工资标准,首个聘期满后考核合格续聘的,工资标准调整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其中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见习期为一年,聘用后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缴纳。聘用为专技岗位人员可参加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
聘用单位强化对聘用制人员的考核工作,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聘,续聘的聘期一般为3年,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约,合同终止。被聘用人员以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同的,履行相关手续后,准予解除合同。被定向招聘到农村学校的教师服务期满4年才能调整出农村教学岗位。
八、其他事项
1.公示后如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人员。
2.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缴费、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按要求及时报到上岗,3天内未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2-69388283。
招聘办公室咨询电话022-69388305,69388329,无线座机 15712222830;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2-69388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