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贸医院始建于1951年11月,是差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为二级综合性医院,隶属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省供销社的领导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供销社纪检监察部门和医院监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技能操作、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操作和面试人员。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入围人员的动手能力、知识运用、团队协作、医患沟通等方面,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能力等,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通过者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在湖南省财贸医院网站上公布。参加笔试、技能测试(临床实践能力测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财贸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心血管内科岗位、中医科岗位以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为准,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财贸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171178(医院人事科)
举报电话:0731-85818120(医院监审)
0731-84403259(省供销社纪检)
湖南省财贸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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