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实我局党务工作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本次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共若干人。
二、报考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中共正式党员,党性强、作风正,无违法、违纪记录,熟悉党务知识,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共党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五)具有党务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党员证明(党员证、党费证等可用于证明党员身份的书面材料)、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中国足彩网:8月17日(星期五)前发至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邮箱hzzhujianshui@163.com ,合则约见。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应聘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党建工作指导员”,标示不清楚或标示错误的,不予接收。
(二)笔试、面试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它
咨询电话:34150055、89885695(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本公告由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中国足彩网: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