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锡林郭勒盟部分旗县市(区)小学正常教学需要,经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社厅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小学教师,为使此次考录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规定,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11个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35名,其中:汉语授课198人、蒙语授课37人。具体岗位详见《2017年锡林郭勒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锡盟户籍或锡盟生源,取得锡盟户籍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之前;在锡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对口专业条件。
4.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汉语授课语文岗位要求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它岗位要求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为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蒙语授课要求使用标准蒙古语。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6 日至1999年11 月6日期间出生)。
8.锡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