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县直学校教师队伍,调整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县直学校的实际需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乡镇学校范围内在编教师中招考县直学校教师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报考高中学校教师,必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或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学校教师,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教师资格或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专科以上学历;
(五)教龄满2年以上(2010年9月30日前参加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身体健康;
(七)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7年9月1日之后出生,2006年8月31日前借调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8月13日—14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办理报名手续,责任自负。
(二)报名地点:费县教育局大会议室。
三、招考计划
本次共为县直学校招考教师140名,其中高中学校教师50名,初中教师70名,小学教师20名。根据各学校的实际需求高中学段招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信息技术、美术等十二个学科,初中学段招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共十三个学科的教师,小学学段招考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美术共五个学科的教师。若出现某一学科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的1.5倍时,招考计划将做出适当调整。
四、报名办法
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需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单位介绍信报名,证件不齐全者一律不予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同时上交荣誉、业务类证件,每人最多报7件。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根据所学专业及相应学历,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县教育局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和身份识别,不允许他人代替报名。
交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于8月18日上午9:00到费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70分)
(一)考试科目为专业科目,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然后折合成70分。根据报考专业,分学段、分学科考相应专业知识。
(二)考试时间:8月19日上午9:00—10:40。
(三)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全者不准入场。
六、荣誉及业务成绩(30分)
本人须提供2002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期间的荣誉、业务类证件。
(一)荣誉称号赋分
教师节期间,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5分,县级3分。县级以上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按同级优秀计分;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十佳教师、师德标兵可按上述标准提高一个级次赋分;教育系统表彰的“十佳”分别按同级优秀计分;劳动模范按同级优秀高一级计分;劳动奖章获得者按同级优秀计分。本项取最高2件计分,证书限报2件。
(二)教科研成果赋分
由学校申报、教育主管部门立项、结题并考核认定的教科研项目,在教育教学中已明显见效,其成果又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厅局)评审认定。省级一、二、三等奖主持人分别为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主持人分别3、2、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主持人分别为2、1、0.5分,课题组其他成员依次递减0.5分(仅限前三位)。结题的课题按同级别的三等奖记分。本项取最高1件计分,证书限报1件。
(三)业务工作成绩赋分
1、获齐鲁名师或特级教师、沂蒙名师称号分别计7分、5分。获教研部门评选,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获教学新秀称号的,市级2分,县级1分。本项取最高1件计分,证书限报1件。
2、优秀教学奖,市级3分,县级2分。县级高中教学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按3、2、1.5、1计分。本项取最高2件计分,证书限报2件。
3、由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讲课比赛或优质课评选(现场讲课),国家级一、二、三等奖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3、2、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2、1、0.5分;公开示范课按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计分。本项取最高1件计分,证书限报1件。
(四)荣誉及业务成绩赋分办法
根据以上计分标准,分类相加计算出总分,取考生最高分折合成30分,其它考生按30乘以个人得分除以最高分折算最终得分。
七、成绩公布:8月21日下午14:30,地点:费县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折合70分)及荣誉得分(折合30分)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划定拟录用人员范围,总成绩相同者,专业成绩优异者优先,两项成绩均相同全部录用。参加笔迹鉴定。
八、笔迹鉴定
进入拟录用范围人员必须于8月22日上午9:30在教育局大会议室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迹鉴定。不参加笔迹鉴定或笔迹鉴定与原试卷笔迹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公示
8月22日,在县教育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天。同时利用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fxrsw.cn)、费县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fxjyj.cn)向社会公示。
十、录用
拟录用人员于8月 25日上午9:00在县教育局集合,按总成绩高低自行挑选学校,录用人员成绩相同者,专业成绩优异者优先。
拟录用人员录用后,办理调动手续,办转工资关系。
对伪造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考试纪律者,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539-5682011
监督举报电话:0539-5682013
费县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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