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卫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335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条件及分配方式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或技术资格等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禁考限期内的人员。本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及已经县卫计局批准在本县乡镇卫生院以及第二、第三人民医院临时聘用的人员。
(二)聘用时间。一聘三年,三年到期,聘用合同自行终止。三年之内也可以参加我县卫计系统开编考试,但不享受加分和其它优惠条件,与社会考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本次计划招聘编外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5名【其中县直单位222名(县人民医院34名,县中医医院50名、县妇幼保健院86名、县第二人民医院7名、县第三人民医院45名)、乡镇卫生院113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衡阳县医疗卫生单位中国足彩网: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四)聘用期间待遇。用人单位及时缴足“五险一金”,工资按月发放,详细内容以签订聘用合同为准。
(五)分配方式
县直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计划聘用,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五、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0734-6827068
衡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4-6823238
中共衡阳县纪委驻县卫计局纪检组 0734-6824046
本公告由衡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衡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国足彩网: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