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实际工作需求,经临床科室申请,院班子集体研究讨论通过,报区卫计局批准,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共29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永定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9名。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永定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永定区人民政府网及本院网站查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9月12日至2000年9月12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中国足彩网: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中国足彩网: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中国足彩网: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区妇幼保健院会同区卫计局审查认定。
7.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区妇幼保健院根据空缺名额,按照同一应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jyd.gov.cn/)及本院网站(http://www.zjjydfy.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岗前培训。
七、岗前培训
人事科组织党办、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保科、质控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分别对新录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八、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永定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 0744--2222179 (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744-8597121(区卫计局)
张家界市永定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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