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报经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审批,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秘书科、综合科秘书共3名(其中:傣族岗位、哈尼族岗位各1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西双版纳州辖区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2年8月31日)。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等次。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4、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法律知识、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和公文写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党建和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地填写《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从西双版纳党建网站或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xsbndj.gov.cn/或http://www.xsbnrc.cn/new/)。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至3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报名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地点: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老干部管理科(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大楼二楼)。
(三)资格审查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老干部管理科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合格者发准考证。每个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才能开考,岗位无法开考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岗位选调条件的,可自愿选择是否改报其他岗位。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综合能力。笔试时间于2012年9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党建和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面试方法和时间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组织协调能力、联系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灵活应变能力、工作创新能力等。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携带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五)考察。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六)办理调动手续。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向党组报告考察情况,由党组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人选。根据党组意见,按照《2012年云南足球游戏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在西双版纳党建网站和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老干部管理科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报名考试过程中,凡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嘉漫
咨询电话:2124586、13988181037
监督电话:2146837(州第三纪工委办公室)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办公室
201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