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专业及数量
医类52名:急救1名、重症监护1名、心血管内科5名、呼吸内科6名、神经内科2名、皮肤科2名、儿科1名、传染结核2名、心理卫生4名、骨科1名、普通外科2名、血管外科1名、心胸外科2名、耳鼻喉科3名、眼科1名、妇产科3名、麻醉科10名、口腔科2名、B超3名
药类30名:西药30名
技类11名:检验8名、病理技师1名、康复治疗师1名、物理治疗师1名
护理60名:护理60名
基本条件
1、学历及资质要求
医类:原则上硕士以上学历,本科学历须获医师资格证 药剂类: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或获证者优先
护类:原则上本科以上学历,学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可放宽到大专,往届毕业生需获护士执业证和资格证
2、年龄要求:硕士生33岁以下,其他原则上不超过30岁。特殊人才不受限制
3、政治条件:政治清白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报名联系
1、时间:2009年4月13日至27日,医药技类对象面试当天也可接受报名
2、地点:解放军昆明总医院医技8楼人才分中心办公室(本市外可接受电话报名)
3、联系:0871-4774466 向干事 王干事
考试(面试)
1、医药技类:4月28日14:30-17:30在医技楼12楼会议室面试
2、护类:4月29日9:00在医技12楼网络教师组织理论考试(内容包括内外妇儿及基础)
携带资料
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其他证书视情携带
体检
根据通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待遇
工资见附表,奖金随所在科室核算(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通过试用期后购买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5种社会保险
备注
1、以上专业除心理卫生专业外,均按医院聘用制招聘;
2、心理卫生专业视条件可特招(接收)入伍或作为非现役文职人员录用
解放军昆明总医院(43医院)人才分中心
200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