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公开招聘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三河市卫健局现面向三河市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乡镇卫生院医生。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乡镇卫生院医生7名,其中杨庄镇卫生院1名,李旗庄中心卫生院1名,新集中心卫生院2名,高楼中心卫生院1名,皇庄中心卫生院1名,段甲岭中心卫生院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者;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2015年至2017年医学毕业,且与三河市乡镇卫生院签订过定向就业协议。
(二)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均由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监委共同进行审查,并贯穿招聘、体检、录用全过程。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0年1月8日-10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17点,在三河市卫健局人事股报名。
2.报名材料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交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评委
由市卫健局组织安排七名医学专家组成面试评委组,其中主评委一名,评委六名。
2.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是2020年1月13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是三河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会议室。
3. 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当面问答和实际操作形式,内容是国家执业医生资格考试所涉及的相关专业内容,每人不超过15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4. 面试有关要求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 考核
采取面试与在校学业成绩综合考量的方式进行,在校学业成绩为学籍档案中必修课平均分。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50%+在校成绩×50%
(四)考察
在市监委的全程监督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局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体检
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在三河市医院进行体检,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健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面试考核成绩等。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聘用单位服务6周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按合同约定缴纳培训费及违约金。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聘后管理和待遇
被招聘的乡镇卫生院医生纳入编制管理,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开招聘工作,妥善处置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