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德宏州户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应聘人员应是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2)德宏州建档立卡户子女;
(3)就业困难或零就业家庭子女;
(4)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子女。
(二)招聘岗位
实行统一招聘,根据拟聘用人员的特点特长再进行工作安排。
二、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23日。
2.报名地点: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干部科。
3.报名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州委宣传部招聘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1份
③提供符合招聘条件第7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网络报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xcbgbk@163.com。
4.资格审查。州委宣传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现场写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水平,笔试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四)考察。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查阅个人档案,重点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三、聘用期间待遇
1. 除政府对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外,聘用单位给予适当生活补助。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待遇工资发放。
2. 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
3.聘用人员参照机关公务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
四、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
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凡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续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干部科(芒市芒罕路2号)
联系人:黄薇颖
电话:0692-2107111,18988229979
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2020年1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dh.gov.cn/rsj/Web/_F0_0_28D00DG2L641J67WYQMZJOH44R.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