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利津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和播音主持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普通话标准,综合素质较高。现场应变能力较强,有良好的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主持与播音专业或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者,学历可放宽到专科学历。
(六)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
同意。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含研究生)、现役军人、曾
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
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本人下载填写《利津县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报名表上贴1张,另附2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以及本人相关获奖证书、作品、录像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有普通话等级证书,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9日至9月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利津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利津县利二路297号,利津县建设银行西邻)。
报名考务费每人收取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经核实后免收报名考务费,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考
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在报名现场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发给初试通知书。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为上镜,主要测试考生的举止仪表、形象气质和普通话水平,考生按电视播音与主持人标准提前设计形象和着装,初试主要内容为播报指定稿件和自备稿件(2分钟以内)。
初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初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在本场(组)初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复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初试通知书,初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初试通知书。
(二)复试
复试分为面试和试镜两个环节。面试和试镜的分值各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现场模拟主持和答辩;试镜内容为播报指定稿件。
按面试成绩占30%和试镜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试镜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复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为保证电视播音员基本素质,复试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县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如男、女第一名出现复试总成绩并列的,按试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试镜成绩也相同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承担。考核主要是对考核入闱人员的基本情况(年龄、学历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审查不具备规定资格条件、考核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根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初试、复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广播电视台安排电视试播,时间三个月。试播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安排递补。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办理档案、工资、户口、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除规定情形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六、其他有关问题
(一)本次利津县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rc.lijin.gov.cn)、利津广电网(http://www.ljgdw.com)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电话:利津县人才服务中心0546-5623465
利津县广播电视台0546-5621129
监督电话:中共利津县纪委(县监察局)0546-5628113
(四)本简章由县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利津县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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