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0年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员招聘公告
因学校教学管理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员1名(岗位编号2019070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岗位性质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心理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等相关专业。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工作;学生党员、学生会干部或省级以上竞赛获奖者优先;具有心理健康高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性质及待遇
岗位性质:人事代理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
待遇:在职在岗期间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中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做好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和完善中心相关工作制度。
3.负责心理咨询室、团体辅导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个体咨询服务与团体辅导,为学生提供心理援助与辅导;
5.负责学生心理普查和访谈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6.负责学校心理危机突发事件的干预与处理;
7.负责学校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的建立与维护工作;
8.负责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新媒体平台的搭建与维护工作;
9.负责对学院辅导员、心理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指导;
10.指导学生心理社团,开展校园心理文化活动;
11.协助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招聘为长期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符合要求的应考人员达到1:3开考比例即可以组织考核工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岗位继续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包含本、硕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电子版)以E-mail方式发至学院组织人事处,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按下列格式填写:“姓名+性别+应聘岗位编号+是否应届+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或职称+现居住地省份”。不按要求和重复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E-mail:jsjx_zxkrsc@163.com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
(2)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
(3) 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报考要求党员的岗位还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
(5) 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6)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主要科研成果”栏中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发送主题格式不正确、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及组织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岗位符合要求的应考人员不足1:3时,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人员参加考核,在开考前五个工作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该岗位考核分为综合测试、面试两个环节。按各环节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五、体检与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最终总成绩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最终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69872268、69872258
联系人:祝老师、陈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69872179
联系人:孙老师、聂老师
附件:《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 (点击文件名下载)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20年02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www.js-cj.com/html/jscxjszyxyzzrsc/RCYJ/2020/02/25/21dfb65a-937c-48eb-ac08-0835809a8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