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经鸡东县人民政府批准,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条件、统一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为鸡东县公安局招聘执法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男性42名,女性8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3.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0年4月1日至2002年4月1日间出生,含当日),退役军人、有过公安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有过公安工作经历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5.具有鸡东县行政区域内的户籍。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够适应八小时工作制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等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配和指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治安、行政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军队(武装警察现役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身体有纹身等不符合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
8.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担任辅警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政审、体检、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4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鸡东县公安局一楼116室(鸡东县鸡东镇公安路73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鸡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3:1方可开考,低于该比例的,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基本理论知识一张卷,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dong.gov.cn/index.html和“鸡东公安”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个环节。面试人选确定是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比例。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dong.gov.cn/index.html和“鸡东公安”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
(四)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10*4往返跑,考核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工作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经政审合格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医疗机构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dong.gov.cn/index.html和“鸡东公安”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与鸡东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合同工资,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续签。月工资2000元,为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2.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政审、体检人选,由鸡东县公安局研究决定。
3.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4.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人员岗位可适当调整。
5.报名咨询电话:0467-2736011
0467-2736019
6.本公告由鸡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
鸡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dong.gov.cn/xwzx/zfgg/202003/t20200331_144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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