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株洲市天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促进卫健事业发展,加强卫健人员队伍,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若干措施>》(湘组〔2020〕19号)等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中预防医学专业3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天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天元区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他各环节信息通过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8日至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天元区卫生健康局121会议室(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一号高新大厦一楼)
3.报名方式和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1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需填写《2020年天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签名的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在编人员报考需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4)。
(4)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5)保持联系方式通畅,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6)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报名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经同级人社部门研究决定核减至1:2,达不到1:2的将核减相应岗位计划。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通过模拟工作场景现场操作的方式测试考生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以百分制量化评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含80分),不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变处置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以百分制量化评分。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承诺书。
新聘用人员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由所在单位按照岗位设置要求进行岗位管理,如果遇到相应岗位无空余职数的情况,则高职低聘。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方案解释权属天元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六、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电话:
天元区卫生健康局0731—28665022
天元区人社局0731—28665957
(二)监督电话:
天元区纪委0731—28665289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附件12020年株洲市天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附件22020年株洲市天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天元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7日
2020年株洲市天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
1 | 株洲市天元区卫生健康局 | 株洲市天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公益一类 | 专业技术岗位 | 01 | 3 | 预防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
2 | 02 | 1 | 医学检验技术 | ||||||
合计 | 4 |
文章来源: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200407/i1497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