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沱江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做好2020年沱江镇社区调整组建工作,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根据凤凰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第1次文件精神,遵照“从简、高效”的预算原则,沱江镇面向本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机试、面试、体检、考察及签订合同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8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资格要求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于社区工作且具备为民服务相应技能,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3.具有凤凰县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20年4月26日前为准;
4.身体健康;
5.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公文写作和资料搜集整理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7.参与考试人员须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学校的就业推荐证明。
8.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不良表现或举报属实的人员;
7.本人及直系亲属中有非法上访人员、查非纠违有违规违法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通过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沱江镇人民政府网站、户外电子屏、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4月26日(星期日)
2、报名地点:沱江镇二楼城市工作部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必须携带学校就业推荐证明),以上材料要携带原件,上交复印件(各1份)以及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5张,填写《凤凰县沱江镇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会同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与人社部门协调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个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于2020年5月11日— 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沱江镇二楼城市工作部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公开集中考试。
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笔试+机试+面试的方式。笔试、机试、面试总分都为100分。综合成绩采取笔试成绩的60%+机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进行综合。
笔试与机试
委托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持与本人相符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机试内容:电脑操作。
2、笔试与机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与机试的成绩公布。按笔试成绩60%+机试成绩20%,从高分录取到低分按1:2比例进入面试。如出现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进入面试。
面试
由沱江镇城市工作部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沱江镇政府工作人员参与。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职数)。参加面试人员凭与本人相符的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当场公布。
综合成绩与公示:按照笔试成绩60%+上机考试20%+面试成绩20%进行成绩合成得出综合成绩,通过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沱江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7天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笔试成绩、机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相同,则以机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有疑问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机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体检合格对象参照社区“两委”成员标准进行部门联审。
(二)公示
通过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沱江镇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参加面试却未被聘用的报名人员(被举报查实有问题的除外)将作为备用人才进入沱江镇人才库,一年内,如社区工作人员和大学生村主干有空缺时,优先从沱江镇人才库中选录。
八、岗位及待遇。聘用对象实行合同管理,报酬待遇比照当前社区专职委员同等待遇。
九、纪律及监督
(一)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考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并上报组织部备案五年内禁止参加凤凰县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他
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由沱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0743—3221044
凤凰县委组织部
凤凰县民政局
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沱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www.fhzf.gov.cn/zwgk_49798/xxgkml/bmxxgkml_49803/fhxrsj/zkzpxd/202004/t20200417_1660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