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门县龙田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加强镇村干部队伍储备工作,切实把人才凝聚起来,龙门县龙田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建联络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县内外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共3名,作为乡镇干部的储备人选。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4、中共党员。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6、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
7、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经考试合格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按镇编外聘用制人员选拔管理,薪酬待遇约为4600元/月—6000元/月,薪酬待遇包含基本工资、人才补贴(其中全日制本科1000元、在职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元、博士研究生2000元)、住房维修金补贴、车改补贴、全勤奖、工作年限补贴、生活性补贴增加额、季度绩效、五险一金、特殊岗位补贴等。
2、党务党建工作经验满3年,特别优秀的可按程序聘用为党建指导员。
3、本次招聘不涉及编制,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接收人事档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提出报名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龙田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计生证明、无犯罪证明、党员证明;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5月8日,报名可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的地点为龙门县环城北路33号龙田镇人民政府组织办。
2、联系电话:0752-7881177。
3、报名邮箱:lmltzzb123@163.com。
4、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需审核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计生证明、无犯罪证明、党员证明。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由龙田镇组织办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为准。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在面试前提供计生证明、无犯罪证明、合格党员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面试
由龙田镇组织办统一组织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终名次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考试通过后需参加由龙田镇组织的统一体检后方可入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招聘公告由龙田镇组织办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中共龙门县龙田镇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men.gov.cn/lmxrmzfmhwz/zwgk/gzwj/tzgg/content/post_3803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