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龙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根据龙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需要,龙门县统计局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本次共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业技术人员6名,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龙门县统计局,从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三、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沟通、分析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派遣;
5、熟练掌握EXCEL的使用,具备报表设计、制作及数据分析的能力;
6、有统计、普查工作经验,及持有统计、会计、计算机相关职称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和党政纪处分等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工作职责、要求及薪酬待遇
(一)工作职责要求:
1、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2、宣传贯彻统计法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龙门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3、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薪酬工资2800元),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薪酬工资4000/月。(含五险一金和节假日补贴)
五、招聘程序
采取委托第三方招聘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进行。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3日。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请报考人员先行电话预约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惠州市诚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龙门县西林路百乐路二巷11号
电话:0752-7669883(请在上班时间致电)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证明户籍(生源)的材料(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2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3张(每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
(3)报名表(可自行打印填写)一式两份。
(4)相关职称或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登记,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经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4月26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人口普查条例及相关知识、统计法律法规、计算机基础知识等。
笔试说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超过岗位招聘职数的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4、确定体检人选:
如考试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对因体检不合格、体检缺席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拟聘人员与惠州市诚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表现良好者正式录用,反之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限至2021年12月。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由龙门县统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http://www.longmen.gov.cn/xzfbm/xtjj/zwgk/bmwj/tzgg/content/post_38105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