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名,人社所购买服务人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片区监察站专职监督员4名,镇纪委购买服务人员2名,以上人员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二)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三)户籍要求:具有广东省清远市户籍。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二、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4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清新区浸潭镇政府党政公共服务中心,联系人:禤文杰,联系电话:0763—5635543。
(三)提交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学历学位证;
3、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两张(同版);
4、《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一)笔试(占50%):笔试采用竞争性选拔方式进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待定。
(二)面试(占5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对象依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合格者(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在成绩公告时一并公布,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由浸潭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对其考察。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浸潭镇委按照规定的程序,从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浸潭镇政府党政公共服务中心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试用期3个月,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新府办〔2019〕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录用后,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考核,如值班、驻村、岗位调整等。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聘用人员需服从浸潭镇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如不服从视为放弃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聘用结果等信息在清新区浸潭镇政府党政公共服务中心张榜公示。
(四)本次公告具体事宜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五)疫情防控期间按疫情相关规定做好防控措施。
附件1: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wps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0年公开招聘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备注 |
1 |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 2020041001 | 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兼职文书工作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 | 同等条件下,男性及退役军人优先选用。 |
2 | 人社所购买服务人员 | 2020041002 | 从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就业服务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 | |
3 |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 2020041003 | 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 1 | ||
4 | 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 2020041004 | 从事社会事务办社会救助工作 | 1 | ||
5 |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 2020041005 | 从事镇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 | 新进后勤服务人员空缺,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补充。 |
6 | 片区监察站专职监督员 | 2020041006 | 从事镇片区监察站安排的各项工作 | 4 |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 | 同等条件下,具有电脑基本操作能力,财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员优先选用。 |
7 | 镇纪委购买服务人员 | 2020041007 | 从事镇纪委办安排的各项工作 | 2 |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选用。 |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n.gov.cn/zfxxgk/rsxx/qtryzp/content/post_1106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