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统一部署,于1996年由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粤东地区最早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内设四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立案联络室、经济科技仲裁室及民事房地产仲裁室等。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汕头仲裁委员会机关聘用人员1名,主要从事仲裁办案秘书工作。
(一)岗位职责:
1.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处理各类仲裁文书;
2.庭审记录和整理卷宗;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熟悉计算机应用软件操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后出生);
5.法学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工资待遇
根据汕机编办发〔2019〕6号相关规定及单位性质,聘用人员待遇标准分别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汕头仲裁委员会新进机关聘用人员按薪酬标准3750元/月发放),并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合格的基础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本招聘公告通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和汕头仲裁委员会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zcw/)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8日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要求提供的报名表、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hantouzcwyh@126.com,收到报名材料后将通过邮箱发送收件回复。
3.报名材料
(1)填写《汕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双面打印,自贴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提交的资料、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我委对应聘人员网上发送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准考证。
(三)考试
1.招考采取面试方式。
(1)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及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沟通、语言表达等能力水平;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取现场评分发放成绩,并按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名次,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公布入围体检人选
按面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名次。入选体检考生名单在汕头仲裁委员会官网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汕头仲裁委员会人事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汕头仲裁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仲裁委员会按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及电话:
汕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54-88363148;
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754-88657557。
附件:汕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汕头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sbj/gkmlpt/content/1/1740/post_1740739.html#3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