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南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与韶关市污染防治战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工作对接,督促协调我市各成员单位落实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任务,负责指挥部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单位纪律;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环境保护或化学及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4月至2002年5月内出生);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双休日不受理考试报名。
2、报名地点:南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地址:南雄市永康路108号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二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报名的,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3)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2张,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名表格);
4、联系电话:0751-3808234,联系人:刘丽霞。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负责组织实施,采用面试遴选的方式。
1、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通过的确定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初定5月中下旬在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二楼小会议室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3、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
4、其他说明: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短信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和排名将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或致电查询本人成绩和排名。
(三)体检
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南雄市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办理聘用上岗手续,年薪33600元(含社保),并按规定办理个人社会保险。
七、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南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
2020年4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content/post_1789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