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执法大队工作力量,更好地管理城市市容市貌,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动合同制执法大队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共招聘劳动合同制执法大队队员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城管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城管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户籍、年龄、学历条件:限寻乌籍;20—35周岁(1984年5月1日至1999年5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视觉障碍,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男性队员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队员身高不低于1.58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列入征信黑名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城管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2日;
2.报名地点:寻乌县人民信访大楼一楼(城北加油站对面);
3.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可网上下载)、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退役军人需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四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寻乌县人社局、寻乌县城管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1.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5月25日
2.测试时间:2020年5月26日
3.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4.测试项目:男:1000米跑步、俯卧撑;
女:800米跑步、仰卧起坐。
5.成绩计算:体能测试满分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占总成绩的30%,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男取前21名、女取前9名确定入闱笔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三)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5月28日
2.笔试时间:2020年5月30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①《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②寻乌县情;(①、②自行网上下载);③作文。
5.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男取前14名、女取前6名确定入闱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四)面试
1.领面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6月4日
2.面试时间:2020年6月6日。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5.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男取前7名、女取前3名确定入闱体检人选(末位同分者取面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入闱人员统一在寻乌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按城管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调查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招聘确定的最终拟聘名单将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寻乌县城市管理局与拟聘人员签订一年期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五、人员待遇
1.工资组成:基本工资(2330元/月)+绩效工资+工龄工资;
2.“五险一金”按政策比例给予缴交,寻乌县城市管理局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根据我县疫情防控情况,在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及体检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试,遵守秩序,如有不服从安排、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本公告由寻乌县人社局、寻乌县城管局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表;
2、城市局执法大队专职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寻 乌 县 城 市 管 理 局
2020年5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www.xunwu.gov.cn/xwxw/gsgg/202005/t20200511_263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