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唐河县民族宗教执法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宗教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民族宗教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公开选调唐河县民族宗教执法队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二、选调范围
我县县直差额补贴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股级及以下正式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
三、选调名额
唐河县民族宗教执法队系县委统战部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选调工作人员5名。
四、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未满试用期和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回避关系的;
7、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在此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报《2020年唐河县民族宗教执法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参选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试组织机构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20年5月24日—2020年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唐河县福州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5室
报名合格人员,请关注唐河政府网,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选调职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职位选调名额递减或取消。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低于1:2全部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调和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唐河县民族宗教执法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有关领导任组长,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统战部、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书建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严把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严肃性。严禁在选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监督。为确保整个选调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方案由唐河县民族宗教执法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77-68989670
监督电话:0377-68968069
唐河县民族宗教执法队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来源:http://tanghe.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id=27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