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县 2020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 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 号)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 2020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 号) 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户籍在新平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新平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新平县公安机构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 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 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云 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 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县申请人相同;
4.驻新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以上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 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 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 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 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 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 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 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 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 规定有效期内)。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 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 合格。
(七)云南省 2016 年前(含 2016 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 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直接认定:
1.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认定与所 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2.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 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3.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 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其他情况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的政策执行。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 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网报时间:5 月 18 日 9:00 至 7 月 8 日 17:00(5 月 21日至 6 月 6 日网站维护,网站访问功能关闭,期间不能开展网报, 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 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 1 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 彩色白底,不大于 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网 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中“常见问题”第4 条)。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20 年 6 月 7-19 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8: 00 节假日除外)携带规定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材料不符合规定 要求、代办不受理。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适时登陆查看认定 机构的回复信息)。
地点:新平县河滨路 43 号“体育馆内 一楼 办公室(人事)”; 咨询电话 0877-7011259。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 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 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 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 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 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5.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1 张(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 的人事关系证明。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 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网报 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此处所指的纸质 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 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 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体检
2020 年 6 月 20-21 日(7:30-11:00 新平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统一体检,个人体检无效,体检结果由县教体局统一提取)。
注意事项:A.体检前一日严禁饮酒、食豆类,体检当日不 吃早餐;B.按照“体检指引单”做完所有体检项目后交回体检科等 候室白剑老师,同时填写个人信息体检表、签字,体检结束,体 检结果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取;C.女性:例假期间不做尿检, 干净过后补检;怀孕期不做 X 光、胸透,请自觉告知体检医生, 并让体检医生签字;D.自觉排队,体检项目可交叉检查。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 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 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 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 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当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 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 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下载:新平县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盖章)(1).doc
来源:http://www.xinping.gov.cn/xpxzfxxgk/tzgg9636/20200518/1154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