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2020年编外禁毒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健全完善禁毒工作体系,促进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实现我县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全县补充招聘一批编外禁毒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招聘禁毒员12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7名):
1、莲塘片区岗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包括县626服务中心(男3人)、莲塘(女2人)等地区;
2、向塘片区岗位(其中女性1名),包括塔城(女1人)地区;
3、蒋巷片区岗位(其中男性2名、女性4名),包括塘南(男1人、女2人)、泾口(男1人、女2人)等地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禁毒工作。
(二)南昌县常住人口,热爱公益事业,能做群众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本人直系亲属中无吸毒史。
(三)男性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净身高1.65米及以上。
(四)女性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净身高1.55米及以上。
(五)年龄计算方式:25周岁以上指1995年5月15日(含)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5月15日(含)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9年5月15日(含)之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无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解聘或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其它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5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携身份证(或新版社保卡)、毕业证以及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随同《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下载打印附件1并填写)纸质版1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初审。
②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张;
③报名时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另行通知(约在6月中上旬)。
考试方式为计算机测试(40%)+面试(60%),计算机测试主要内容为打字速度测试,按照考试总分数排名依次录取,且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三)体检、政审
1.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的依次按先学历高低、后毕业时间先后、再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因工作需要,体检缺项者不予延长体检期,并视为自动放弃;未到场体检人员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结论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6.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7.体检、政审由县禁毒办、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政审合格拟录人员办理考核期聘用手续,考核期1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劳动监察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本岗位每月工资为2737元(含岗位、绩效工资等)+工龄工资50元(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为止);
2.绩效工资总额在不超过限额(基础数乘以单位总人数)的前提下,按日常考核在绩效工资的基础数上下浮动。
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缴纳城镇企业职工“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其他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人事考试”、“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信息→公告公示”(http://www.ncx.gov.cn/xrsj/)网站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南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岗位咨询电话:县禁毒办85739390。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昌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www.ncx.gov.cn/doc/2020/05/15/4280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