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场所管理工作,增加公安机关看守所警务辅助力量,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决议和《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博罗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看守所警务辅助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管理,购买服务的期限为3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看守所警务辅助人员58名,其中,男43名,女15名。
三、招聘对象要求。
1、大专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正在从事辅助公安工作特殊岗位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专业不限。
2、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之间(2002年2月28日至1990年2月1日之间出生),正在从事辅助公安工作特殊岗位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
四、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政治上坚定可靠,品行端正,清正廉洁,热爱公安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能良好,双眼视力4.8以上,身高要求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及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聘用相关规定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已在本县公安机关、镇政府(管委会)聘用工作的协管员、联防队员(公安机关书面证明经审核同意报考的除外)。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犯罪记录的;被处治安拘留等处罚的;有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过、未查清的。
8.有信用不良记录、经查证诚信不端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公安协管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2800元/月/人(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公告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招聘程序结束止。
(二)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至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博罗县公安事务保障中心(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下载、填报《博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其它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5.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协管员公开招(录)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
按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由博罗县公安局政工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
由博罗县公安局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公告)。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考试。
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划定入围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优先次序、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1.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要签署《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一般要求,男1000米跑在4分25秒以内,女800米跑在4分20秒以内;具体入围分数线由博罗县公安局划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公布。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范围、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公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由博罗县公安局在考试总成绩划定入围分数线,在入围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如达不到规定的等额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组织体检。
2.组织体检。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3.考察。县公安局严格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公示。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博罗县公安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博罗县看守所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正在我县从事辅助公安工作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公安院校毕业生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不重叠加分。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由博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博罗县公安局政工室6622443;
博罗县看守所6286806。
附件:
博罗县公安局
2020年5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boluo.gov.cn/zwgk/gzwj/tzgg/content/post_3882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