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人民调解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淮滨县政府批准,淮滨县司法局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38名,其中县人民调解中心5名,19个司法所各2名,295个村(居)各1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报名县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有大专(含继续教育)以上学历,报名乡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报名村(居)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有高中(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
3、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电脑;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报名县、乡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名村(居)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
5、报名乡、村(居)级人员的户籍要在所报考乡镇和村(居)辖区内;
6、必须在辖区内常住,保证专职负责人民调解工作。
以下人员可适量放宽政策并优先聘用: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经历的;
2、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
3、具有教育工作、医疗工作、妇女儿童工作经历的退休人员;
4、具有乡镇(街道)、村(居)等基层工作经历的退休干部、复退军人;
5、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6、退休的老政法干警、律师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6日-5月3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县级人民调解员到淮滨县司法局三楼政治部现场报名。
报名乡镇(办事处)人民调解员和村(居)人民调解员的人员到辖区司法所现场报名。
(三)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现场核对完毕后退回。
(2)近期1寸彩色同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附姓名;
(3)《淮滨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1份(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报名人员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及其它材料获得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县、乡级考试
县、乡两级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考试委托淮滨县委党校组织,报名审核通过人员于6月5日下午6:00前到司法局政治部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定于6月7日上午9:00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按照笔试成绩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定于6月14日上午9:00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人员请关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
五、村(居)级审查考核
村(居)级专职人民调解员直接由所在司法所负责考察,考察时间至6月7日结束,初审结果于6月8日前报县司法局审核。县司法局成立招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审核、考察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六、公示及聘用
县、乡两级专职人民调解员按照所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初聘人员;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过审核、考察合格后确定初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各乡镇(办事处)和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与各乡镇(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公益服务聘用协议》,县级专职人民调解员与人民调解中心签订《公益服务聘用协议》。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用期一年,实行三年一聘用,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聘。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为公益服务合同关系,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关系。
七、有关待遇
(一)聘用期间,实行固定生活补贴与案件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固定生活补贴:
(1)村(居)级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费每人每月100元。
(2)县、乡级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费每人每月1500元(含人身意外保险)。
案件补贴:按照淮滨县现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标准执行。
(二)所有聘用人员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发布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及信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招聘方案由淮滨县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7761193
淮滨县司法局
2020年5月25日
来源:http://www.xyrsks.com/bencandy-17-1800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