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我校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人,具体岗位列表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硕士研究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外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审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6月13日。应聘人员登录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lsrsc.yejuzhi.net.cn/entered/cid/53.html或http://lsrsc.yejuzhi.net.cn//html/cid/64.html),填写应聘信息(按照我校原招聘通知要求已投递简历的考生,需在本系统中重新报名;未投简历的考生直接在系统中报名。),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6月15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通过网络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采取学校官网公告的方式通知考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对初审通过人员的信息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前至人事处(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办公楼305室)完成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蓝底),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荣誉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开具所在院校就读证明。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及所在工作岗位说明。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4.缴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150元。
5.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
(二)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总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
1.笔试。笔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教育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公布。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成绩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比50%,专业能力测试占比50%。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
(三)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3.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学校会议审定。
4.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备案。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6.审批及聘用。通过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审核情况表》和《工作经历情况表》,将按照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941336/7941425/7941337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电话:0931-7941338
来源:http://lsrsc.yejuzhi.net.cn/show/id/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