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公开招聘公务用车专项工作临聘人员公告
汕头市接待办公室是汕头市委、市政府的专职接待部门,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用车专项工作临聘人员2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汽车驾驶员
二、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
3.责任心强,适应经常加班加点工作;
4.持有A1驾驶证,有熟练的驾驶技术和经验;
5.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高中(中技、中职)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实行聘期制和月薪制,聘期至2022年6月。薪酬待遇标准每月3750元,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四、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二)报考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要求提供的报名表、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tsjdbgs@163.com,收到报名材料后将通过邮箱发送收件回复。
(三)报名材料
1.填写《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公开招聘公务用车专项工作临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双面打印,自贴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3.本人毕业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电子照片。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我办对应聘人员网上发送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准考证。
五、招考方式
考试内容采取车试和面试的形式(车试占总成绩的80%,面试占总成绩20%),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适用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车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对考试合格者,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入围入选,并对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入围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张榜公布。
车试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办组成考察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通过后,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接待办公室人事秘书科,88918659
监督部门及电话:
中共汕头市接待办公室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88918689
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期间,接受报名咨询。
附件: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公开招聘公务用车专项工作临聘人员报名表.docx
汕头市接待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sbj/gkmlpt/content/1/1767/post_1767690.html#3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