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株洲市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株洲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选调岗位1个,为管理岗位。计划面向株洲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工勤岗人员除外)(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六)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具有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经验的优先考虑;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已满原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在现职位或岗位工作满1年;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公告和公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株洲市科技局官网以及株洲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选调信息在市科技局官网、株洲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株洲市科技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68号)北八楼805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自行下载《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41628110@qq.com);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3)株洲市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审批表或是能证明合法取得编制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5)报名时,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岗位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
3.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
5.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折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六)公示与选调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情况反映的,由市科技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社局审定。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同时,本次选调的工作人员岗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高于九级管理人员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五、咨询与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整个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选调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市科技局人事科:0731-28687620(政策咨询)
株洲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1094(纪律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指导)
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市科技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株洲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计划及岗位条件一览表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日
来源: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200702/i1537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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