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
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农林科学院12个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河北省政府直属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本次招聘单位为粮油作物研究所、谷子研究所、棉花研究所、昌黎果树研究所、石家庄果树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业资源环境研究所、遗传生理研究所、旱作农业研究所、农业信息与经济研究所、滨海农业研究所共1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以作物优良品种选育和高产高效耕作栽培技术体系为主的应用研究,以区域开发、试区建设和新产品研制为主的应用研究,以抗逆生理、生物技术为重点的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以畜牧业研究和农产品加工为发展方向,开发推广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着力解决全省农业生产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的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40周岁(1979年7月1日至2002年7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我院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在岗位条件表“专业”栏中除注明招聘xx类和xx门类外,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表中专业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http://www.hebnk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聘岗位招满为止,最晚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发布面试公告后,不再接收该岗位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
(1)现场报名须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节假日不接收报名。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携带学生证报名,但在博士学位公示期结束后仍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45号2311房间
电 话:0311-87652219
(2)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生证等有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66860676@qq.com邮箱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交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告知。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面试时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均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生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发现弄虚作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面试人选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将取消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各招聘岗位确定面试时间后由院人事处提前3天通知面试人员。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相关能力与招聘岗位的相匹配性。面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面试题目数量一般为3个左右,其中公共科目题目为1个,专业科目题目为2个。各招聘单位也可根据招聘岗位适当增加专业科目试题。面试题目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组织相关专家命题,各招聘单位需与命题专家签订保密协议书并报院人事处备案。
5、面试程序。
(1)确定面试顺序。招聘单位一般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公布的本单位招聘岗位的顺序进行面试,如遇特殊情况也可做适当调整。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2)抽取面试试题。应聘岗位第一位面试的应聘人员抽取面试试题。
(3)审核材料。应聘人员面试前将有关证书和材料交监督员审核。
(4)汇报。应聘人员以口头或幻灯片形式汇报本人基本情况、所做的研究课题和毕业论文等有关情况,汇报限时10分钟。
(5)答辩。面试考核组成员提问,应聘人员作答,每人答辩限时10分钟。
(6)确定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考核组成员当场填写面试打分表,采取“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6、总成绩合成。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招聘岗位总成绩第一名出现并列时,由面试考核组成员无记名投票,票数多者为第一名。面试当天在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院人事处或招聘单位人事科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审阅个人档案,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
进入体检阶段后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http://www.hebnky.com)及用人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省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http://www.hebnky.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2219(省农林科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652232(省农林科学院机关纪委)
0311-6690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条件表
附件2: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2020年7月1日
来源: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701/9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