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20年9月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安徽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6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下半年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考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安全评价师、保安员、电工、铸造工、焊工、车工、钳工、铣工、磨工、中式烹调师、汽车维修工等13个职业(工种)(详见附件)。
二、统考时间
2020年统考时间为9月1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2)
三、报名条件
各职业、等级报名条件请登陆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职业标准分栏中查询,网址(http://data.jlyb.gov.cn/)。
四、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7至23日。
五、报名资料
(一)个人报名
1.《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3)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
3.考生凭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的,还需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和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见附件4)各一份;
4.考生凭发表论文报考的,需提供登载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各一份;
5.4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背后注明报考职业、等级、姓名、身份证号);
(二)报名参加各职业(工种)一级、二级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需参加综合评审考核。《考核方案》规定“综合评审”的题型为“论文撰写”的考生,请于报名时提交论文。《论文撰写要求》(见附件5)。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加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的,需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工勤人员所在单位应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任职条件等对工勤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出审核意见。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
2020年9月7日–9月9日。
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时间
成绩公布时间以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为准。
八、报名、准考证及证书发放地点
各职业(工种)受理报名地点(见附件6)。
发放准考证、受理查分申请等事宜均在以上地点办理。
九、收费事项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4﹞198号)文件执行。各职业(工种)、等级具体收费标准请登录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ahosta.gov.cn)查询。
十、特别提示
(一)各职业(工种)、等级报名人数低于10人的(不含10人),将安排考生省内异地转考。无法安排异地转考的职业(工种),安排相关考生参加以后批次的鉴定,有关安排将及时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
(二)请考生于考前根据所报考职业(工种)、等级的《考核方案》阅读相关《考生须知(试行)》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等考试规章。(具体见附件7、8、9、10)。
(三)考生申请报名,即视为熟知并同意本《公告》及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规章的所有内容和安排。
2020年7月14日
附件:1.2020年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时间安排
2.2020年全省统考考核方案
3.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4.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5.论文撰写要求
6.2020年9月全省统一鉴定报名地点
7.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生须知(试行)
8.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试行)
9.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机考考生须知(试行)
10.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
请下载公告及附件:蚌埠市2020年9月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公告.docx
文章来源:http://rsj.bengbu.gov.cn/xwdt/tzgg/8498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