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名,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要求
(一)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其他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7月16日(周四)15:00—7月21日(周二)16:00登录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下同)进行网络报名。报名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审核确认: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2日(周三)14:00—7月23日(周四)17:00登录苏州人才网查询并打印《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根据通知时间由本人携带《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社保缴纳记录(001、002、003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等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至苏州市人才市场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审核确认书》的要求自行到苏州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审核材料的时候,请报考人员根据安排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审核材料,并戴好口罩,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出示苏城码,保持适当的距离。
(二)考试
1、考试分为A类、B类两类。A类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B类考试进行技能测评和面试。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技能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2、A类考试根据笔试成绩、B类考试根据技能测评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
3、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考生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于面试地点。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增加核酸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考察合格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苏州市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512—65730273;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5661转20288。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gonganju.suzhou.gov.cn/gaj/gggs/202007/b851bd3c698c4bb68a1a3c6f17986a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