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文联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汕头市金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文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1名,从事机关文案等工作。根据区编办、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金平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汕金机编办〔2019〕9号)精神,结合区文联实际,制定《汕头市金平区文联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本次拟招聘1名机关聘用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能力,口齿伶俐,仪表端庄,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以上计算机技能证书;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25日后出生);
(四)汕头市中心城区户口;
(五)责任心强,并能够服从值班、节假日加班等工作安排。
三、管理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被聘人员属机关聘用人员,实行聘期制。招聘单位与获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机关聘用人员的待遇标准按照每人每月3600元计算(包括按照我区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的个人及单位缴费金额)。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金平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9日(上午9:00 至11:30 ,下午3:00 至 5:00 )。
2.报名地点:区文联办公室(汕头市金平区文化展馆东侧,金园路12号之一2楼)。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学历证书,证件材料原件(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张;如实填写《汕头市金平区文联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作假,一律取消招录资格。要求的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须在2020年7月26日前取得。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考试,考试成绩按分数列出名次,在金平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考试以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
1.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初定于 2020年8月上旬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进行计算。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并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区文联委托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区文联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需提供本人的征信材料原件;
(2)街道(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汕头金平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区文联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区编办、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金平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汕金机编办〔2019〕9号)精神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者,按自动弃权处置。
五、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平区文联 0754—83223296
金平区人社局 0754—88329275
六、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由区文联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区文联负责解释。
附件2:汕头市金平区文联2020年公开聘用人员岗位表.xlsx
汕头市金平区文联
2020年7月17日
汕头市金平区文联2020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岗位表 | ||||||||
序号 | 用人单位 | 聘用人数 | 岗位 | 工作内容 | 专业要求 | 户籍要求 | 年龄 | 其它要求 |
1 | 汕头市金平区文联 | 1 | 办公室文秘 | 协助联办公室处理各类文书资料;计算机操作 | 不限 | 汕头市中心城区 | 30周岁以下 |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计算机一级证及以上。 |
文章来源:http://www.gdjinping.gov.cn/jpgkml/zwgk/tzgg/content/post_1790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