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湛人社函〔2020〕271号)的精神,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拟招聘7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聘用期限2年。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1.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创业服务专员1人;
2.海头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就业创业服务专员1人;
3.新兴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就业创业服务专员1人;
4.友谊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就业创业服务专员1人;
5.建设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就业创业服务专员1人;
6.新园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就业创业服务专员1人;
7.爱国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就业创业服务专员1人。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一)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1.霞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xs.gov.cn/);
2.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会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犯罪记录。
7.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2019届和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优先聘用原则。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二)专业要求
不限专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的。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以及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犯罪记录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不应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湛江市霞山区绿塘路63号(八中大门口左侧)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报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应聘者在进入现场报名时,采取分流进入的方式,应聘者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报名。
(二)报名材料
1.《湛江市霞山区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签名需本人亲自签名);
2.本人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背面需写上本人姓名)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书(如果是技工院校的还需提供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5.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的。
以上报名材料除报名表和证件照片提交原件外,其他有关证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还报名考生。
五、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一)资格审查
1.由湛江市霞山区人社局组织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被接收并在领取准考证前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
2.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上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领取地点:湛江市霞山区绿塘路63号(八中大门口左侧)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考生凭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作查验。
六、优先聘用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考,优先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考试考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由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但遵循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原则:
1.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等于招聘职位人数,则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直接获得体检资格。
2.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大于招聘职位人数,则以分数排名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入围困难高校毕业生名单进行面试。最后按总成绩确定聘用人员。
3.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小于招聘职位人数,则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直接获得体检资格,空缺招聘职位由其他高校毕业生以笔试成绩排名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最后按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资格。
七、招聘考试办法
(一)笔试
笔试方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8月1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结果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xs.gov.cn/)和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按照“优先聘用原则”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比例不超过1:3(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成绩相同的,视为面试并列;面试参照市事业单位招录方法进行(每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素质、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总成绩确定聘用人员的,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
(四)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处理原则。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确定体检资格,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则最后按照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名单。
八、公布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xs.gov.cn/)和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九、体检、考察、录用
(一)体检
根据优先聘用原则和招聘考试办法,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执行。由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综合表现。
(三)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xs.gov.cn/)和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湛江市霞山区人社局开具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通知书报到。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服务期满人员可在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政策指引等方式下,通过其它渠道自主选择就业或创业。
十、相关待遇
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相关待遇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规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当地(县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部分)执行。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二)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咨询电话:0759-2227663;联系人:李少芬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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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jxs.gov.cn/xsdt/gsgg/content/post_1129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