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系统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7〕17号)精神,决定面向常州市金坛区户籍的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详见《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根据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相关文件精神,2017年与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签订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三)其它要求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需提前完成“苏康码”的申领(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尽量减少外出和参加聚餐活动。考前14天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报名、考试:有高、中风险地区和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有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境外归来、疫情重点地区的发热人员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接触史;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上述情况。
2.报考人员在参加报名、考试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报名办公室、考点。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在室内或近距离接触时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报名、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呕吐等症状,需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jt.changzhou.gov.cn)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9:00-11:00。
2.报名地点:金坛区市民中心A栋二楼212室(金坛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金坛区清风路1号)。
3.报名审核:
(1)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与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签订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等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2020年常州金坛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定向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金坛区卫生健康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6日,具体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知识。笔试成绩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资料。
3.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围绕岗位,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的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部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金坛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六、选岗
按进编计划数1∶1的比例在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选岗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须在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少于六年。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定向招聘考试、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2822053
监督电话:0519-82821601
十、本招聘公告由金坛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常州金坛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
2.2020年常州金坛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报名表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5日
信息来源:http://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0/IQCNPLQO_0805/46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