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宿州市县(区)机关、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除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6.身体心理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提任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exam.cn)。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考生个人信息情况,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28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29日12:00前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遴选名额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遴选名额。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1日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包括应知应会、公文写作测评。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具体考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和考试须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公告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团市委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注明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实行差额考察,差额1人。考察工作由团市委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试用
团市委党组研究确定人选后,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其现实表现,确定是否调入。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团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7-3037803。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exam.cn/exam/queryNews_4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