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镇公开招聘农村集体财务工作人员公告
为规范完善我镇农村(社区)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社区)集体财务职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出纳(文员)12名,会计6名,财务主管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0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出纳: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类专业,有出纳工作经验或机关事业单位农村财务工作经验优先。
2.会计: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类专业,有会计工作经验或机关事业单位农村财务工作经验优先。
3.财务主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类专业;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优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内(1975年8月10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较好。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汕路八路333号新龙镇人民政府二楼205室。
3.报名资料:①《新龙镇农村集体财务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②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③户口簿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④报名者认为能证明自己技能的其他材料。
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及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根据各职位招聘数分别按以下条件进行:①出纳(文员)岗和会计岗,按不大于1:3的比例,②财务主管岗位,按不大于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条件,按各职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人选。拟聘人选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体检报告(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用工体检,费用自理)。无犯罪记录、计生审查、体检其中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可按同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报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分配到新龙镇属村(社区)工作,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与所在村(社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解聘。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招聘的笔试、面试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854019。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6489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