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经佛冈县人民政府批准,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名,专职会计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社会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审核后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本地户口、优秀退伍士兵、初级会计师证、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以上的优先录取。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定男性,专职会计文员不限定性别。
(七)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名,会计文员1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8月2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
2、报名方式:可自行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佛冈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1)。
3、报名方式:通过邮箱方式报名。邮箱:1679152823@qq.com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如实填写《佛冈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当天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者在面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佛冈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个人特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应聘专职会计岗位必须出具初级会计师证)。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如持有C1以上车辆驾驶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应聘者近期红底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报名后,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笔试×20%+面试×3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考核
(1)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
(2)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除3000米外所有项目均有两次考试机会。
(3)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50%+仰卧起坐×25%+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4)应聘专职会计人员不参与体能考核。
2、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笔试复习参考题库见附件3)。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应聘专职会计岗位不参与笔试考核。
3、面试
在体能考核和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三)体检
(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支付。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佛冈政务门户网(网址:www.fogang.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薪酬待遇
(一)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结束后,并通过考核成为正式员工,享受待遇人均每月约4100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社保个人上缴部分、绩效工资、法定节日补贴、岗位补贴、技术考核工资、年终绩效奖励和计划生育奖励等),可根据学历和岗位证书适当调增薪酬待遇。在部队服役或者在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工作过的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工龄工资,每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工资随档级晋升上调。
(二)伙食标准参照常规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工作服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原则上参照政府单位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法定节日、婚假、陪护假等)和15天带薪年假(工作满一年后享受,第一次享受年假天数按照上一年入职月份与天数比例执行)。
六、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报名人员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考试排名中按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0763-4285416、13824938119(佛冈县消防救援站副站长余阳)。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此公告由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8月10日
原文件:
文章来源:http://www.fogang.gov.cn/fgzx/gggs/gg/content/post_1230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