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委办公室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南沙区综合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是南沙区委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有关规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管理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范围
选调南沙区综合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八级职员领导岗位)1名;选调范围为广东省内参公单位现任副科级及以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任管理岗八级及以上领导岗位人员。
二、选调岗位说明
南沙区综合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八级),主要负责分析研究南沙区实现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开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焦点等问题,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提供科学参考;统筹协调南沙区各部门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工作等。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博士放宽至45周岁);
(六)具有3年及以上改革或经济研究工作经历;
(七)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八)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选调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原工作(聘用)单位试用期未满的;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选调的报名截止日。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应聘者如实填写《广州市南沙区委办公室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到gznsqwggb@163.com邮箱,由选调组织部门按照选调公告要求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认真对照选调公告规定的学历、学位、选调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选调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资格复审:考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以下资料:
⑴《广州市南沙区委办公室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⑵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鉴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有现聘岗位类型及等级)、工作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任职通知或聘书)、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5张(其中3张贴在报名表)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二)考试
经资格复审筛选出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1.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记录成绩,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依据合格考试成绩,按计划选调职位和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
2.因自动放弃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考核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由南沙区委办公室按比例1:1确定选调人选,并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被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的人员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如不能出具、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通过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不再进入公示环节,该职位取消选调。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选调任职手续
经公示没有不良反映或所反映情况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鉴定,请提前办理。
(三)按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同分的情况,再加试一道面试题,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六、组织纪律
选调人选在选调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托人说情打招呼的;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调资格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委办公室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州市南沙区委办公室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沙区综合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2020年8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n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6495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