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中共宿州市委政研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中共宿州市委政研室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中共宿州市委政研室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3名(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2名、中共宿州市委政研室1名,详细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宿州市市直机关、县(区)机关、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除《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理论素质好,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实践工作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
5.县(区)机关、乡镇机关选调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市直单位选调人员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县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心理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选调的。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9:00至2020年8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考生个人信息情况,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2020年8月28日17:30前可随时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核。
报名开始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选调名额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1日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包括应知应会、公文写作测评,分值比例为30%:70%。笔试包括应知应会、公文写作测评,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2.面试。面试公告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中共宿州市委政研室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注明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党员证明;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放弃资格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职位差额1人,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中共宿州市委政研室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试用。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中共宿州市委政研室根据岗位需要、个人特长和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其现实表现,确定是否调入。
四、有关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中共宿州市委政研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7-3023203;0557-3059032。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中共宿州市委政研室
2020年8月12日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中共宿州市委政研室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选调职位 | 选调 名额 | 报考资格条件 | 咨询电话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 党群机关 | 综合管理 | 2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从事综合文字工作。 | 0557-3023203 |
中共宿州市委政研室 | 党群机关 | 综合管理 | 1 | 中国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从事综合文字工作。 | 0557-3059032 |
文章来源:http://www.szexam.cn/exam/queryNews_4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