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滨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司承建的滨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运营工作,扎实开展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现委托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主要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和文明实践活动,推进公共服务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实现互联互通、共用共享。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计
招聘 单位 | 用工 单位 | 人员性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备 注 |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滨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 企业 | 综合工作 | 01 | 3 | 不限 | |
讲解工作 | 02 | 1 | 中文文秘类 | ||||
智慧云平台 管理 | 03 | 1 | 计算机(大类)类 | ||||
心理健康服务 | 04 | 1 | 心理学或持有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报名起始日为限)。
3.第一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下载《滨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招聘社会用工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八楼808室,报名咨询电话:84108318、18752289966。
3.报名时须本人到场,携带以下材料:《滨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招聘社会用工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含志愿服务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笔试(占5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此比例可适当降低。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
2、面试(占50%)。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3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体检。以笔试、面试总成绩为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拟聘人选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4.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和政审合格,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向社会公示7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企业性质,使用期限为3年,可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底薪为35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住房)。聘用人员由滨海县委宣传部和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管理使用,劳动合同签订后,如非考核不合格,在招聘单位服务时间须满3年。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六、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第3派驻纪检组对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3。
七、本公告由中共滨海县委宣传部和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20年8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www.binhai.gov.cn/art/2020/8/13/art_11038_3412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