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融合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融合发展促进中心是中共上海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政策研究、培训咨询、合作交流等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市社会在职人员。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工作勤奋踏实,执行力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需求人数 |
项目管理 | 1 |
备案管理 | 1 |
成果转化 | 1 |
信息化建设 | 1 |
资产管理 | 1 |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请认真填写《上海市融合发展促进中心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至邮箱:shrhfz2020@163.com,邮件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应聘者须根据自身条件及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进行报名,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简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日期:2020年8月21日至8月27日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通知笔试。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主要包括公共能力测试和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4.体检
组织通过考试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
5.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1.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随申码”注册,及通过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本人近14天动态行程,并于考前14天起每天进行自我健康观察并做好体温测量记录,参加笔试前14天原则上不离沪。参加笔试时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绿标,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四、咨询电话
王老师021-23170875
桑老师021-23170821
上海市融合发展促进中心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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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0820/t0035_1393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