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黄圃镇)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以及《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就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招聘人数:1名
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三)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四)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二)岗位职责: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
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
四、报名材料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考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由组织人事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组织实施。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
(四)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
(五)属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五、报名要求
(一)按照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毕业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或残疾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
(三)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49号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6号窗口;
(四)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23229192。
七、考试录用
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形式,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附件: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zs.gov.cn/zshpz/gkmlpt/content/1/1835/post_1835235.html#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