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选调的有关办法,经研究决定,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均为参公单位)面向全市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三)年龄在40岁以下(1972年9月3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21日。
2、报名地点: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广元市利州东路739号,联系电话3261244)。
3、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工作单位证明(证明中必须明确报名人员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和同意报考的意见),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张。
4、资格审查: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考核
1、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分别按100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为经济、行政法律知识,国土资源管理基本政策,写作能力;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3:1确定。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2:1确定人员进行考核。
(三)人员确定
市国土资源局党委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调人员。
(四)体检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广元人事人才网和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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