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镇兴丰村和穗丰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和穗丰村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太和镇兴丰村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人,从事环保搬迁相关工作。
(二)太和镇穗丰村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人,从事环保搬迁相关工作。
聘用时间:至兴丰村或穗丰村环保搬迁任务结束为止。
薪酬待遇:两个岗位都按7.84万元/人/年的标准包干执行,包含单位社保公积金部分,并提供午餐。
工作地址:太和镇兴丰村或穗丰村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近三年内没有参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
(二)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表格、合同和文书编写工作,能够现场对接测量、动迁等搬迁相关工作;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有责任感,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情形,经兴丰村或穗丰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不予录用的,则不予录用;
(七)中共党员或有公文写作经验者优先。
(八)年龄、学历和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20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兴丰村委和穗丰村委实施,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至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1)应聘兴丰村工作人员在太和镇兴丰村委报名,联系人:许卫东,联系电话:13798049487;
(2)应聘穗丰村工作人员在太和镇穗丰村委2楼助理办公室报名,联系人:郑仲文,联系电话:13922777456。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1)报名表:《太和镇兴丰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太和镇穗丰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张贴小一寸近期彩照,不限底色,具体表格见附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无可不提供)、计生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未婚或无计生证需在街道或镇一级计生办公室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A4纸上;户口簿的家庭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计生证有填写页皆须复印);
注:本次招聘须应聘人员本人亲自报名,并对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笔试时间确定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在接收相关短信后及时回复是否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机试两部分。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机试内容主要为基本的办公软件操作,满分为100分,机试成绩按2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面试由兴丰村委或穗丰村委和太和镇环保搬迁办组织。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五)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报太和镇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后,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委或穗丰村委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由兴丰村或穗丰村进行考评,合格者给予录用,若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注意事项
1.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黑色签字笔;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的证件和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太和镇兴丰村经济联合社
太和镇穗丰村经济联合社
2020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by.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6521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