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招聘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街道市容环卫队伍建设,做好环卫管理等相关工作,我街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工作内容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环监所工作人员2名。
(二)工作内容
环监所垃圾分类及其他工作。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志从事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具有高中(中专、中技等)以上文化程度;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要夜间巡查;
4.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70年9月2日后出生)以下;
6.有街道工作经验、有广州市户籍或常住广州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方式:
2020年9月3日—9月9日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站内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南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205室;联系电话:34058671)。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并填写《南洲街环监所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毕业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检
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1:1的比例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三、录用手续和待遇
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待遇。
南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0年9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6526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