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学院2020年第三批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均为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唐山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46名,具体岗位详见《唐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15日之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0年9月7日- 13日,在唐山学院官网(http://www.tsc.edu.cn)及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
2020年9月8日-14日,请将本人简历及人才应聘报名表投递至电子邮箱:tscrsc@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
报名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315-2792216
(三)资格审查
由需求单位成立审核小组,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并从专业角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学校选聘岗位的符合度进行把关,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测评
1.测评方式。教学能力测评以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由测评组指定,采用线上模式,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专业能力测评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科研能力、专业水平、工作潜质等多方面的测评。
2.测评组成员各自进行独立评判,对应聘人员做出综合评价并签署是否同意引进的意见,各测评组成员持赞成引进票比例达到80%及以上时方可选聘相应应聘人员。
3.需求单位选聘工作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情况、思想政治、品德、教学和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并提交考察报告
4.选聘过程中,根据需要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评。
(五)体检
测评结束后,按审定的拟聘对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测评名次在同一岗位顺次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两种情况: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核:查阅档案、与拟聘人员所在学校了解情况,与拟聘用人员面谈。
2.对其他人员的考核: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测评名次顺次递补,对递补人选要进行考核。
(七)公示
考核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唐山学院官网(www.ts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可查询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tsc.edu.cn)。同时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收电话通知。
四、引进待遇
高层次人才(杰出博士、优秀博士、学科/术带头人等)实行“一事一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引进待遇。普通博士执行以下待遇:
序号 |
项目 |
具体政策 |
1 |
博士安家费 |
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人才一般给予30万安家费,紧缺或急需专业优秀人才安家费最高可增至50万元,在此基础上,唐山市政府再给予15万元的补贴。 |
2 |
博士津贴 |
除工资外,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博士津贴1500元,博士津贴发放期限为5年。 |
3 |
过渡性住房政策 |
学校给予引进博士报销每月1000元的租房费,期限为12个月,时间申请批准之日起计算。 |
4 |
校聘副教授待遇 |
引进的博士自起薪之日起两年内,校聘为副教授,校内的奖励绩效工资可执行副教授标准,教学科研业绩按副教授考核。 |
5 |
科研基金 |
理工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10万元;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5万元。 |
6 |
科研条件 |
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学校在专用科研设备购置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学校纪检部门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唐 山 学 院
2020年9月7日
来源:http://www.tssydwzpw.com/Web/wenjian/20200907171559.html